【新聞】網站販賣商品,應注意商標侵權問題

Dec 16, 2008
日前有廣告界名人遭指控,在其所營之范售科技公司網站以「HOJA設計圖」商標圖樣販售宅配美食,近日由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商標法規定,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福漾公司於94年申請「HOJA設計圖」商標圖樣使用於飲食類商品。然於日前發現,范售科技公司之「SO Channel」上也使用同樣的英文字、但以小寫的「hoja hoja」商標來銷售宅配食品,疑有侵害福漾公司商標權之嫌,且所販售商品於屬類似商品,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情事,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告訴。

起訴書更指出,范售科技公司架設SO Channel網購網站銷售宅配美食,促銷廣告使用HOJA商標,以及「現在不用舟車辛勞去餐廳飯店,來自五星級大廚手藝的創意美食hoja hoja」hoja發音為台語的「好吃」。福漾公司主張該「HOJA」商標早經該公司向經濟部註冊,商標使用範圍包括粥飯麵、筒仔米糕、咖哩雞、五更腸旺、佛跳牆等商品,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於調查後認為該公司負責人未經福漾公司授權,使用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以違反商標法「在同一類產品使用近似商標」與「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兩罪罪證確鑿,依法提起公訴。

(資料來源:聯合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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