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神達電腦控告SingTel使用Mio商標侵權

Aug 12, 2008
神達電腦控告新加坡國營企業新加坡電信公司(SingTel)使用「Mio」商標侵權,已於11月24日於新加坡高等法院開審。

神達電腦早已於2002年推出個人數位助理(PDA)時採用「Mio」商標,並於2003年和2005年於新加坡註冊兩款「Mio」商標,註冊於包括電腦、印表機、鍵盤、電話、個人數位助理、全球定位系統(GPS)、液晶電視和手機等商品。然,SingTel最近卻在新加坡提供的網路相關產品和電視服務上,打出「Mio」商標,使用於Mio Plan、MioHome、Mio TV、Mio Voice等產品。神達電腦認有侵害該公司商標權,決定在新加坡提商標侵權訴訟。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報導,神達電腦委託律師陳世荏昨天在高等法院開庭時指出,神達電腦2007年一月間發現SingTel在未獲得神達電腦同意下,採用Mio商標,即委託律師發律師函給SingTel,並要求SingTel停止在產品及同樣或類似產品使用Mio商標,然SingTel回函否認侵害。

神達電腦公司認為,SingTel使用與神達商標相同之商標,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然,SingTel則否認使用Mio商標和神達電腦的Mio商標相同或近似,亦認為未侵犯商標權,並辯稱,採用Mio Box商標是出現在家用網路閘道器(Home Gateway)上,而Mio TV是出現在電視機上盒(set-up box)上;神達電腦註冊的兩款商標並沒有包括這些項目,而且電視機上盒是供訂戶租用不販售、家用網路閘道器也非SingTel所生產,本案將待新加坡法院進行裁判。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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