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信盈公司「奈米竹炭被」商品廣告不實罰20萬元

Nov 10, 2008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887次委員會議決議,信盈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於廣告宣播「奈米竹炭被」商品具有「除濕乾燥功能」、「淨化空氣中的雜質」、「有排汗、透氣的機能性功能」、「遠紅外線的能量可以送出90%以上」、「增加血液循環20%至25%」、「促進血液循環,提高血的含氧量」等功效,就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該會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開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以信盈公司於廣播播送「奈米竹炭被」商品廣告,聲稱商品具有「除濕乾燥功能」、「淨化空氣中的雜質」、「有排汗、透氣的機能性功能」、「遠紅外線的能量可以送出90%以上」、「增加血液循環20%至25%」、「促進血液循環,提高血的含氧量」等功效係引述自網路查得資料,尚無相關醫學學理、臨床試驗或科學實驗等依據,亦無法提供案關商品具前述功效之具體事證,據以認定該公司為達促銷目的,於廣告上就所提供交易商品之贈品品質、內容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仍足認可藉該贈品之表示,對消費者具有招徠效果,而有增加所提供交易商交易機會之可能,已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97年11月6日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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