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我國商標法修正案於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Jun 10, 2011
日前蘋果公司因iPhone的iOS裝置不當擷取使用者個人位置資訊,遭南韓律師Kim Hyung-suk就此提出控訴,雖然蘋果官方澄清並未於伺服器中留存用戶個人資料,且在啟動任何透過定位裝置擷取用戶所在位置的功能前,多數會透過對話視窗徵詢用戶同意。然南韓昌原法院判決仍判決蘋果南韓分公司應賠償其精神損失,而必須支付韓幣100萬元(約美金946元)。

蘋果南韓分公司並未對此提出反駁,然從此次訴訟成功的案例,南韓律師Kim Hyung-suk所屬事務所表示將有更多名iPhone或iPad用戶加入針對蘋果的集體訴訟,屆時蘋果可能須支付高達韓幣3萬億元之賠償金。

除在韓國,目前美國地區亦有iPhone與iPad用戶對蘋果提出蒐集用戶行蹤資訊的訴訟,主張iPhone的iOS裝置疑似蒐集個人資訊後,提供給第三方廠商使用。此外,與蘋果同遭指控的Google,旗下行動廣告機制AdMob先前在南韓也被指控不當蒐集個人資訊,然而,目前Google與蘋果公司對於蒐集用戶資訊之情形,均予以否認。

(資料來源: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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