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就業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就業安全保障大躍進

Apr 03, 2009
世逢金融風暴衝擊國內經濟之際,立法院於3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此修法對勞工就業安全之保障可謂是最好賀禮。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延長弱勢族群之失業給付。

為兌現馬英九總統於選舉期間對選民所開具「發放育嬰津貼」之選舉支票,此次增列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凡就保年資累計滿1年的勞工,子女在3歲以下,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不論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

現行失業給付發放標準為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可領6個月,考量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其平均失業週期較長,就業比一般勞工困難,故為加強保障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延長該等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可領9個月。

此次修法不但是性別平等「革命性的一大步」,又能促進就業、改善親子關係、減少社會問題,勞委會更表示希望趕在5月1日施行,給勞工更多保障!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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