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與警察廣播電台著作權爭議圓滿落幕

Nov 11, 2008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資訊,歷經一年多的著作權糾紛,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ÜST)與警察廣播電台,經由智慧財產局居中協調下,達成共識簽訂三年(96年至98年)之授權契約,使此一著作權紛爭得到圓滿落幕。

按「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規定,著作權仲介團體之設立應經著作權專責機構(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許可,國內現有「音樂著作」之仲介團體計有3家,「錄音著作」之仲介團體計有2家,其管理權能計有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權等。利用人如有利用到各著作權仲介團體所管理之著作,且無著作權法在家庭、個人私場合或其他特殊情形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即需取得授權而加以合法利用。蓋,著作權之保護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並攸關國內創意產業之發展,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在於建構優質的著作權保護環境,鼓勵著作人創新,以促進經濟、文化發展。

根據智慧財產局表示,著作權法所賦予著作權人之權益,最終目的在於文化之傳播。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為目前管理曲目最多之著作權仲介團體,警廣更為國內最具規模的全國性電台,雙方能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維護智慧財產權而努力,自為社會大眾所樂見。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返回
Share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