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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Mar, 2023
給付國外廠商的技術服務費用扣繳實質稅率是1.6%??? 有沒有搞錯啊! 論跨境電商銷售電子勞務適用淨利率和利潤貢獻度預先核釋申請撇步
生醫產業投資
30 Oct, 2020
生醫產業投資的租稅環境-您掌握了嗎
誠ㄧ
28 Oct, 2020
給付國外企業之扣繳稅率都是百分之二十嗎?
稅務紓困
16 Apr, 2020
  最近有許多客戶在詢問稅務方面的紓困方案,就誠一的理解,此為各級主管機關目前開始進行的紓困政策中,較為容易申請的。   所謂的稅務紓困方案,簡單來說就是當納稅義務人受此次COVID-19肺炎疫情影響甚大,而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繳納期間 ( 含展延期間來看,申請期間為5月1日至6月30日) 內填具申請書,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無論個人或法人,只要得到稅務機關許可,無論何種稅目,稅捐最長可延期至一年後再繳納。或者也可申請分期繳納,一個月為一期,最長可申請36期。   另外,對於紓困對象的定義,在財政部『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也有相關定義:  【法人】    需符合下述兩項條件之一:    ( 1 ) 已申請並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所定下列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      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包括: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文化部及其他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    ( 2 ) 因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      前6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以上者。  【個人】    需符合下述兩項條件之一:    ( 1 ) 同法人的第一個條件。    ( 2 ) 因所服務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 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      者。    ( 3 ) 其他因受疫情影響(例如被減薪、非自願離職或工作日占當月原應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下月份達二個月),      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   所需檢附之資料,包括申請書、能夠證明所得減少的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核准紓困方案文件、營業稅申報書、薪資表、減班休息或無薪假證明等。   依據誠一的觀察,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申請均有一定的難度,針對稅務機關所提供的紓困方案,可以用舉證所得大幅受影響而降低的該項條件來申請,因此為相當明確的資料,應可儘快取得此稅務紓困方案的優惠。 如果需要我們協助,可以聯繫誠一林必佳會計師。 (參考資訊:財政部網站  https://www.mof.gov.tw/covid19/singlehtml/1620ad619b1a4d7e836fed01a72b78e9?cntId=a97313a672c84279934501eafc7800e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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