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超商咖啡聯漲遭裁罰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撤銷原處分

Dec 17, 2013
公平會去年以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超商於去年10月初調漲現煮咖啡價格,每杯漲5元,由於業者幾乎同時喊漲,且漲幅一致,公平會據此認定四家超商有「聯合漲價」行為之情事,分別裁罰統一1,600萬元、全家250萬、萊爾富100萬、ok超商50萬元,裁罰新台幣2千萬元,上開事件經四大超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於日前判決撤銷公平會之原裁罰處分,四大超商免罰,上開案件仍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理由指出,公平會未做任何市場調查就界定超商現煮咖啡為「寡占市場」並不妥當,且公平會並無具體證據證明四大超商有「合意」聯合漲價;上開判決理由中指出,公平法處罰的「聯合行為」是指相互競爭關係的廠商有「合意」聯合漲價,並且漲價行為「足以影響市場功能」,因此公平會如認為四大超商調漲咖啡價格會對市場造成不當影響,須先界定四大超商現煮咖啡的「市場範圍」為何,然公平交易委員會並未作過任何市場調查,也未詢問過任何一般消費者對於「連鎖便利商店現煮咖啡」與其他「咖啡連鎖店」或「餐飲業現煮咖啡」之間有何不同,即將連鎖四大超商現煮咖啡界定為「連鎖便利商店現煮咖啡」,原處分內容並未妥適。 


判決理由中指出,廠商產品同質性越高時,市場上將以「價格」為主要競爭方式,往往與競爭對手採取相同的行動策略,稱為「價格跟隨行為」,並不違法。

(消息來源: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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