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智財法院認定「MISS WU」圖樣商標不具識別性,判決駁回

Jan 25, 2013
台裔設計師吳季剛以「MISS WU」圖樣於民國100年3月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皮製品和衣服等商品;經智慧財產局審查後,不予以註冊,吳季剛提出就智慧財產局所為之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於日前判決駁回上開行政訴訟,法院認為,未經設計的「MISS WU」商標圖樣,是既有常見詞彙並非新創文字,且圖樣未經特殊設計,因此不具先天識別性。

判決理由並指出,雖原告提出相關媒體報導作為佐證,然仍無法藉此推論「JASON WU」的後天識別性可延伸至「MISS WU」商標;且原告未提及該商標市場占有率等數據,證明「MISS WU」與其他品牌有所區隔。另外,判決書指出,原告提出智慧財產局曾核准類似案件,法官則認為案情有別,基於商標審查個案拘束原則,不能以此作為註冊論據。

(資料來源: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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