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智慧局研擬完成「在大陸地區維護商標權益注意事項」以供國內廠商維護商標權之參考

Dec 10, 2014
       鑒於近年來兩岸經貿觀光往來頻繁密切,我國廠商赴大陸地區設廠營商者眾,許多知名品牌商譽遠播大陸地區。然因商標權之保護係採屬地主義,行銷商品的商標須在大陸地區商標局取得註冊,才能依相關商標法令主張權利,我國廠商赴大陸地區申請註冊時常因不諳法令與商標審查實務或有遭他人惡意搶先註冊等案例,時有所聞。為協助我國廠商處理該等事件,2010年兩岸簽訂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建立溝通平台,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積極幫助我國廠商維護其商標權益。

       商標註冊先行是從事商業活動的基本策略,為拓展商品需要或為防杜商標遭搶註,廠商必須未雨綢繆,事先佈局商標註冊事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協助廠商對大陸地區相關法令與實務進一步掌握相關資訊,使其商標註冊及維護權益得以順遂,日前特訂定「在大陸地區維護商標權益注意事項」供我國廠商參酌,該注意事項著重於申請註冊、排除註冊障礙及維護商標權等程序,廠商自身應特別注意之事項。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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