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我國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 擬增訂刑責

Dec 17, 2012
我國營業秘密法自85年1月17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逾十六年。隨著國際商業活動日趨複雜,各國營業秘密保護法制於近年多所調整,近年來,我國產業界陸續發生幾件離職員工盜用或外洩原任職公司營業秘密以及以不法手段竊取臺灣產業營業秘密之嚴重案件,不但侵害產業重要研發成果,更嚴重影響產業之公平競爭。

行政院院會於10月25日審查通過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大致為:一、增訂刑事責任,二、域外加重處罰,三、刑事罰併同處罰規定,四、增訂被告具體答辯之促進訴訟義務。修正草案中將洩密到國外者,將刑則提高至十年,罰金也大幅提高到億元以上,目的厥為遏止不肖人士,把國內辛苦研發的科技成果,偷竊給國外競爭對手的惡劣行徑。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待完成修法、總統公布後,期將能強化我國營業秘密之保護。

(資料來源: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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