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愛馬仕婚紗商標造成混淆,遭法院判決敗訴

Aug 17, 2010
愛瑪仕(HERANS)精品婚紗會館在2006年7月4日以「愛瑪仕精品婚紗攝影」申請註冊商標,嗣經法商愛馬仕主張該商標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乃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評定,法商愛馬仕主張該公司創立於1837年,至今已有170多年歷史,產品包括真絲領帶、絲巾、柏金包、男女時裝等,更銷售是世界各地。法商愛馬仕主張「愛瑪仕精品婚紗攝影」商標不僅外觀、讀音與該公司之商標近似,且大量使用橘色,兩家公司又均有服飾相關業務,可能造成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將損及愛馬仕多年建立起的信譽。
 
嗣智慧財產局以「愛瑪仕」商標與國際知名精品法商「愛馬仕」(HERMĒS)為由,撤銷愛瑪仕的商標註冊。愛瑪仕不服提出訴願,強調他們是婚紗店,顧客群為結婚男女,與法商愛馬仕販售服裝、鞋子等服飾配件經營項目不同,英文HERANS也不同愛馬仕HERMĒS,要求恢復商標註冊,然遭經濟部駁回,提起行政訴訟,日前遭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敗訴。

本案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兩家公司之商標外觀近似,讀音相同,且均含有經營精品之概念,加上愛瑪仕精品婚紗所經營新郎新娘禮服出租,搭配鞋子、皮包、珠寶、手錶與香水等服飾,確可能造成消費者誤認兩者關係,因此判愛瑪仕精品婚紗敗訴,然本案仍可上訴。

(消息來源: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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