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司法院於近期提出「勞動事件法」草案

Mar 26, 2018
司法院於1月22日推出「勞動事件法」草案共53條,以落實國是會議決議保障勞工訴訟權益之意旨,日前提出之草案主要內容包括:減少或暫免勞工提告及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判費、執行費,相關費用最低以25 折計算與建教生納入勞動爭議保障範圍等事項。

本次司法院所提出之「勞動事件法」草案包括:
一、 擴大勞動事件之範圍:將與勞動事件相關的民事爭議,包括工會與會員或會員間相關爭議,建教生與建教合作機構間因建教合作相關規範所生爭議,以及勞動關係的侵權行為等,都納入勞動事件範圍。
二、 設置勞動法庭專業審理:各級法院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優先遴選具有勞動法相關學識、經驗者擔任勞動法庭法官,迅速進行勞動事件審理。
三、 勞動調解委員會之組成:以勞動法庭法官1人與具有勞資事務、學識、經驗的調解委員2人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四、 迅速的程序:勞動調解應於三次內終結,勞動訴訟以一次辯論終結為原則。
五、 即時有效之保全:減輕勞工聲請保全處分與提供擔保的責任,例如法院判決勞工勝訴後,應依職權宣告對資方假執行。
 
司法院表示為了使草案內容更趨週全,除徵詢各界意見外,將於2月間再召開委員會研議後,送司法院院院會,待院會通過後,送請行政院會銜提,提請立法院審議。

(消息來源:司法院、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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