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司法修法方向 擬有利於新創事業

May 24, 2017
經濟部商業司日前於4月27日公布公司法修正草案,將部分閉鎖性公司特別規定,例如:可發行無面額及超低面額股、多元特別股擴大適用至非公開發行公司,以創造友善創新創業環境;同時,修法亦將擴充公司債種類,方便企業籌措資金。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李鎂於公司法修正草案發布記者會曾經表示,強化公司治理將會是此次修法重點之一。商業司的修法方向包括:過半董事可召開董事會,若是拒不提供股東名簿將受罰、公開發行公司漸進式強制採用候選人提名制度,以及不當刪除提案加重處罰等。商業司並表示,修法側重在友善創新與創業環境、強化公司治理及提升股東權益、增加企業經營彈性,還有效率化及電子化等4大主軸。將許多閉鎖公司所享有的特別規定擴大到非公開發行公司,營造友善創新創業環境,例如可發行無面額及超低面額股、多元特別股;同時,修法也將擴充公司債種類,方便企業籌措資金。

在友善創新及創業方面,規劃將現行閉鎖性公司的彈性制度擴大至非公開發行公司也適用,像是可發行無面額與超低面額股票、多元特別股,類型包括了一股多權特別股、黃金特別股等,同時也開放股東之間以書面契約或委由第三方行使表決權,如此將有利新創事業吸引投資、掌握公司主導權。另外,為方便企業籌措資金,修法也將開放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私募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等。

本次修法也特別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股東權益,如循序漸進地強制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候選人提名制度,並加重不當剔除候選人處罰、保障股東提案權、使董事可隨時調閱帳簿表冊等,盼能解決爭奪經營權的亂象。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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