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全面進行多層次傳銷普查

May 04, 2007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為瞭解向該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實際經營狀況及是否他遷不明等情形,俾期掌握傳銷業界之經營動態,以利該會有效管理之目的,自86年開始每年都會辦理一次全面性多層次傳銷事業普查。該會將於96年5月2日起至7月31日止全面性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普查,並委請各地方機關承辦人員赴所轄區域之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行實地普查工作。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本普查計畫係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辦理,倘受查訪事業有妨礙、拒絕或規避者,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第3項規定:「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23條之4所定之管理辦法者,依第41條規定處分。」同法第41條前段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該會呼籲多層次傳銷事業應配合實地訪查作業進行相關普查事宜,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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