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東如何進入公司董事會
新股東如何進入公司董事會
每年六月底前是每家公司召開股東常會的時候,目前台灣每日確診人數雖然稍降,但考量集會活動造成人群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還是具有高度傳播風險,所以經濟部日前已確認,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開,若因「新冠肺炎疫情」致召開有困難者,屬「正當事由」,可申請延期召開109年度股東常會。
公司如擬如期召開股東常會,股東可以採哪些方式來參與股東會又可以避免群聚呢?
- 委託出席
股東可以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委託出席有一個缺點,就是股東的表決權可能會有影響,公司法規定除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外,若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3%,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
公司需將採行書面行使表決權之方式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中,股東可於股東會2日前將其以書面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送達公司。
-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上市櫃公司自107年度起都必須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目前電子投票相關事務都是由集保結算所建置之「股東e票通」辦理。 公司應將採行電子行使表決權之方式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中,股東應於股東會2日前將其以電子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送達公司。
- 以視訊方式出席
公司法107年11月1日修正後,開放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可以採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且並未限制股東人數,但前提是公司章程中必須有載明才可適用,所以公司如果尚未修改公司章程加入股東會可以視訊方式為之,必須要先修改公司章程後,下次的股東會才可以適用。
股東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視為親自出席,但下面幾個情況要提醒大家注意:
- 股東會中針對原議案有修正時,如何行使表決權呢?
答案是不能行使表決權,如果原議案有修正時,視為棄權。
2. 股東會中如有臨時動議時,如何行使表決權呢?
答案也是不能行使表決權,如果有臨時動議時,同樣視為棄權。
3. 如果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了,在股東會當天股東是否還
可以去開會現場呢?
答案是可以的,股東仍可出席股東會,且可提出臨時動議,就臨時動議部分行使表決權,但針對原議案不得提修正,也不可再行使表決權。
4. 如果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了,但又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
人出席時,以哪一個方式為準呢?答案是以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再次提醒,如果公司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召開有困難者,應於109年6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召開109年度股東常會,否則公司負責人會有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
如果您不清楚您的公司目前可以用何種方式召開股東會,也歡迎您與我們團隊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