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訊】美國法院裁定 AI 生成圖片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

Aug 29, 2023

       近期根據外媒報導,美國法院針對AI人工智能所產生之作品,認為AI人所產生之作品並非人類的創作,依法不應享有美國著作權法之著作權保護。

      該案是電腦科學家Thaler自2018年起為他的DABUS系統申請版權註冊,其中涵蓋一件視覺藝術作品,並表示作品是由他的AI系統創作,並未輸入人類資料。然而,美國United States Copyright Office於2021年否決了Thaler的申請,認為人類創造之作品始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權。Thaler為此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起訴,嗣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判決認定Thaler 敗訴,法院是以人類的創作是著作權的基本要件,AI人所產生之作品並非人類的創作,依法不應享有美國著作權法之著作權保護,並援引過去猴子自拍案中猴子自拍照不受著作權保護之案例,認定 AI 生成的圖片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

    近年來AI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人類運用AI於各個領域,也同樣造成AI所生成的作品是否受著作權法保障之爭議,類此著作權法保護之爭議將漸漸成為著作權法之重要課題,尤其在生成式AI(Generative AI)日趨成熟後,未來類似案件只會愈來愈多,此待日後加以釐清。

(資料來源: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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